教师资格认定是很多考生关心的事。窦性心律不齐会不会影响教资认定通过,这是体检前最容易让人焦虑的问题之一。今天小编要说的是关于心律不齐与教资认定的关系,先明确告诉大家窦性心律不齐本身不是病,属于正常生理现象,再来看看体检标准里哪些心脏问题才算不合格,对照看完心里就踏实了,完全不用自己吓自己。感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深入了解一下吧

不影响,窦性心律不齐是正常人可以有的,不是病态现象。窦性心律不齐是一种正常的生理现象,不是病。窦性心律不齐常见于年轻人,尤其是心率较慢时,与生气、情绪不稳定或使用某些药物及神经张力有关,随年龄增长而减少。
心脏频率可能受很多因素影响,比如呼吸的影响,这是一种正常生理现象,它的特点是随呼吸的变化而变换,吸气时心率可增加数跳,呼气时又可减慢数跳,这种随呼吸变化的窦性心律不齐是完全正常的,不必担心,也不用治疗。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不合格标准:
1、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者。
2、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千帕(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千帕(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千帕(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千帕(90毫米汞柱),低于6.66千帕(50毫米汞柱)者。
笔试考试科目:
幼儿园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中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专业课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
中职实习指导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