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公布后,对分数有疑问怎么办,这是很多考生都关心的问题。按照考试政策的规定,对面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以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工作人员在受理复核申请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复核结果。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教资面试成绩复核的具体流程,从申请条件到操作步骤全都整理好了,有需要的考生可以参考这个流程进行操作。感到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来看一下吧

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汇总后上交省教育考试院。
1、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招考办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卷,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工作人员在受理复核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向考生回复成绩复核结果。
2、教师资格证面试考试:
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全部合格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中规定:
第十条: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每年进行一次。
参加前款所列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全部及格的,发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当年考试不及格的科目,可以在下一年度补考;经补考仍有一门或者一门以上科目不及格的,应当重新参加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