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相关的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说到公务员体检,很多人第一反应是问身高体重达不达标,其实这两项没有具体数值要求。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公务员体检的具体标准,包含了从内科到外科的各项检查项目,表格形式呈现方便对照查看。感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一同了解吧

公务员对身高是没有要求的。考公务员的具体要求包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如下: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二)频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第三条 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不合格。
第九条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2024年湖北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说明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以及拟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以报考2024年湖北公务员。同时,对于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还需要满足身体条件和体能素质要求。而报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则需要符合特殊标准下的身体条件。
(一)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和《湖北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考录公告》)、《湖北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拟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备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体能素质。
(三)报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须符合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的身体条件。
公务员体检流程与顺序安排

公务员体检一般安排在面试之后、政审之前。可能是面试之后第二天、第三天,也可能是一周以后。你通过面试后,相关的单位就会联系你,要求你在某天的几点前到某地集合,统一乘车到医院体检。
确定体检人员:公务员录用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由用人单位派专人带领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通知体检结果:体检结果由医院通知体检工作负责人统一领取;复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申请复检。
1、确定体检人员。公务员录用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参加体检。由用人单位派专人带领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工作负责人事先要逐个核对受检人与体检表照片是否相符,并统一将体检表交体检医生。各科室之间交接体检表由体检工作人员负责,不准由考生代交。
3、通知体检结果。体检完毕,主检医生根据体检标准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并签名,然后加盖医院的公章。体检结果由医院通知体检工作负责人统一领取,并由体检工作负责人将体检结果通知考生。
4、复检。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