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务员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2024年广西区考的职位表终于来了,1月8日就要开始报名,3月16日进行公共科目笔试。今天小编把今年广西公务员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都列出来了,包括报名时间、缴费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和笔试时间,准备参加考试的话一定要把这些日期记清楚。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们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看下载职位表。2024广西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8日至17日,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16日,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17日。
24年1月7日,这个周日让正在期盼2024广西区考的小伙伴们收到了“定心丸”:2024广西公务员考试公告以及职位表等信息发布,2024广西公务员考试正式启动。本次广西公务员考试将在2024年1月8日8:00至1月17日18:00期间进行报名,笔试时间为3月16日,考生们要尽快选好职位,为顺利报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本次招考职位进行分析,供各位考生参考。
年份招录人数2019年40862020年58902021年29052022年43682023年67812024年7639
2024广西区考招录7639人 98%职位应届毕业生可报
河北张家口市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职位表及报名条件

为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张家口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队伍结构,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条件
聘用制书记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熟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三)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全日制)及以上学历;
(四)具备张家口市户籍或者张家口生源地,其中蔚县、沽源县、康保县、尚义县报名考生户籍限定为当地户籍或生源地;户籍认定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日;
(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全日制)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无吸毒史,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
(二)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五)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信用不良记录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七)从张家口市检察机关辞职的聘用制书记员;
(八)根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九)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十)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职数及职位
张家口市检察机关此次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4名,其中市检察院4名,其他9个基层检察院20名。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张家口市检察机关2023年度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职位表》。
四、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在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官网(https://www.zjkjqrl.com/)、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查阅招考职位、招考名额等具体信息,对于报考要求及其他有关事宜需要进一步了解的,可拨打相关咨询电话。
(二)网上报名
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218:90/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9:00--10月19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10月17日9:00--10月20日17:00
报名截止前1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公告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报考诚信承诺书》,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单位和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彩色免冠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进入交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应聘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及地点等重要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通过支付宝方式付费,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8.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农村脱贫户的应聘人员可减免报名考务费。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笔试结束前将以下相关证明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zjksjqscb@126.com)。
(1)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区级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及有效期内低保证。
(2)农村脱贫户的提供县、区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原建档立卡户证明及扶贫手册。
经审核符合减免条件的,报名考务费将于资格审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返还至考生缴费账户。
(三)申领、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考务费的报考人员,要及时登录http://110.249.194.218:90/网下载并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技能测试准考证作为后续笔试和面试的考试凭证,请全程妥善保管。
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保存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综合能力测试
本次招聘综合能力测试包括技能测试和笔试,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第三方负责命题、组织考试和提供技术支持。技能测试通过的,进入笔试环节。
1. 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30%)
技能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0月25日-27日
1.技能测试时间:
2023年10月28日
2.技能测试内容:
技能测试主要采用台式计算机、标准键盘作答方式,分为看打录入、听打录入两部分。应试人员按照速录考试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看打录入、听打录入考试时间各10分钟,满分分别为100分。技能测试使用计算机预装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王码五笔、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紫光拼音、讯飞拼音、双文速录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
看打录入、听打录入中,必须有一项录入达到速度在每分钟80字及以上且正确率在95%以上的标准,方可产生成绩。录入速度80字且正确率在95%以上计60分,录入速度达到每分钟120字且正确率在95%以上的计满分100分。听打录入和看打录入两项成绩较高的一项得分作为技能测试成绩,达不到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且正确率在95%以上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占总成绩的30%)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1月1日-3日
1.笔试时间:
2023年11月4日
2.笔试测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理论、法律基本常识、常用公文写作能力。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考试结束后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
(三)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计算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计算方法: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在取得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考生中,根据成绩排名和招聘计划,区分职位按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比例范围内,如果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环节。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将于2023年11月9日前在http://110.249.194.218:90/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六、资格复审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进入面试考生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信息进行核验。考生须提供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未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1月15日-17日
面试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会同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举止仪表等。每名面试考生面试时间为6分钟。
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即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八、聘用
通过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果出现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者,分别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确需复检的,安排复检。体检合格者,由市检察院政治部统一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要依靠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等)的组织和群众,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形成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主要内容: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和考察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及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zjkjqrl.com/)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向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报告并备案审批,然后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三)办理聘用手续
由市、县(区)检察院按照统一的合同文本分别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聘用制书记员序列进行规范管理。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
九、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列入聘用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薪酬标准根据张家口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参照张家口市(县、区检察院所在地)现有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标准计算。由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十、注意事项
(一)以上时间安排为预先计划,如有变动以实际通知为准。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视情形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公告,及时关注信息发布网站,保持通讯畅通。如因天气等原因导致相关招聘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将及时通过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zjkjqrl.com/)、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三)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招聘公告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六)报考人员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313-8015597
监督电话:0313-8080936
附件:《张家口市检察机关2023年度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职位表》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10日
2024辽宁选调生公告面向天津大学应届生

为培养储备适应辽宁振兴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决定面向天津大学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到辽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天津大学2024年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重点选调信息技术、现代工业、经济金融、对外开放、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法律与社会管理、现代农业等九大类辽宁振兴发展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选调人选范围不含高等教育就读期间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学考试、在职培养、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毕业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
与校本部同批次录取且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单位署名一致的分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纳入选调范围。
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院校(以2023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为准)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且本科或研究生毕业于天津大学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如符合选调条件,经天津大学就业部门推荐,纳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岗位
省直单位岗位,沈阳和大连市直单位岗位,沈阳、大连区直和其他各市市直、沈抚示范区区直单位岗位。根据个人意愿,可选调到部分县乡党政机关岗位。
三、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 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 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品学兼优,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分配。
4. 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需在2024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博士研究生双证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大学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8年8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5年8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91年8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可放宽2岁(年龄计算截止2024年7月31日)。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班级班长、副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学生干部满1学年;
(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奖励或者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第6条条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存在问题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作为选调人选。
四、选调程序
(一)考生报名与学校推荐
1. 2023年10月16日9:00报名系统开放,请考生使用IE浏览器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相关提示,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网址:https://ln.bmpta.com/dxxds2024/WebRegister
2. 注册报名后,由系统导出并打印《2024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提交到学校就业部门审核盖章,再将盖章后的申请表上传至报名系统,同时上传本人签署的个人承诺书。
就读于国(境)外院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推荐学校的就业部门审核盖章。
填报岗位志愿提示: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志愿时,按三个层次志愿进行填报,第一层次为省直单位岗位,第二层次为沈阳市或大连市市直单位岗位,第三层次为沈阳市、大连市区直单位或其他12个市市直、沈抚示范区区直单位岗位。也可根据个人意愿填报县乡机关岗位。请务必认真填报,提交后将不可更改。省直机关岗位由考生按本人意见依次填报3个单位作为志愿,单位名称不能重复。其他两个层次志愿不再细分具体单位岗位。
需要注意的是:①党委部门岗位须具备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条件;②公安机关岗位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和体能测评标准;③省外事办公室优先考虑英语、俄语专业;④省高级人民法院岗位须为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本科阶段需全日制就读法学专业且取得与大学学历相匹配的法学学士学位。
考生填报的志愿是录取岗位的重要参考,请务必结合自身的专业、学业经历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认真选择志愿岗位和次序。考生需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报名自荐材料,对自己的道德品质、专业特长、性格特质等进行详细介绍。
(二)资格审查。辽宁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信息锁定。未通过审查的,可在报名规定时限内完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不具备参考资格。
2023年10月27日24:00报名系统关闭,考生报名与学校推荐以及资格审查环节结束。报名系统开放期间,请考生务必及时登录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系统提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进行后续选调环节。如需补充提交证明材料的,请在系统关闭前进行补充提交。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考生录用资格。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拟于11月上中旬进行,考试地点设在天津市,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前将与报名考生再次确认是否参加考试后下发准考证。
1. 笔试。笔试测查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为15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辽宁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2. 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有一项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具体考试要求及其他有关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在考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请考生务必留意之后发布的考试公告。
(四)确定岗位初步人选。对取得岗位匹配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按照考生报考的省直岗位,沈阳或大连市直岗位,沈阳或大连区直岗位和鞍山等其他12市市直、沈抚示范区区直岗位三个层次志愿以及部分县乡党政机关岗位,逐个层次进行岗位匹配,确定岗位初步人选,并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已被确定岗位初步人选,未在规定时间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取消拟匹配层次岗位资格。
(五)组织考察。省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主要通过查阅档案、与人选面谈、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等方式,客观全面考察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学业水平、心理素质、组织协调能力、遵纪守法和发展潜力等情况。按照有关政策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等内容。
(六)体检和公示。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程序进行,分别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报考公安岗位的考生,按照相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测。体检(体测)合格的,在所在高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经查核不适合作为选调生的,取消人选录用资格。
(七)录用审批。2024年8月31日前,对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拟录用人选集中办理录用手续。博士研究生人选根据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在12月31日前办理录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取消录用。
五、相关政策
1. 选调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在职数限额内,博士研究生任职定级为二级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任职定级为四级主任科员,本科生任职定级为一级科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 录用到省直机关的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到对口帮扶的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其中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录用到市直机关的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安排到村任职2年。在基层锻炼期间,可根据工作需要挂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副职。
3. 省委组织部对选调生进行重点关注、跟踪培养,对表现突出的,择优选拔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安排到重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领导人员,进行重点培养。
4. 符合条件的选调生,享受引进人才有关政策待遇。
六、有关事项
1.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报考材料,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不符合公务员录用或选调要求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2. 本次选调笔试、面试不收取费用,体检费用需由个人承担。
3.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如变更联系方式请及时与高校老师和辽宁省委组织部联系。由于考生原因造成相关通知接收延误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4.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以选调生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周知,谨防受骗。
5. 考试时间和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动,请考生留意学校通知公告,具体时间以辽宁省委组织部通知为准。
本公告由辽宁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24-23128277 lnxds_2024@163.com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