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相关的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中级审计师作为热门的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科目安排和成绩管理都有明确规定。今天小编整理的是审计师报考的核心要点,从科目内容到证书效力逐条说明,打算备考的朋友看完心里就有底了。感到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中级审计师考试的两门科目必须一起报考且同时考过。
根据中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师考试成绩均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也就是说中级审计师考试成绩不保留,考试科目必须要同一次考试中通过才算合格。
中级审计师考试科目:
(一)《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法律;
(二)《审计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
如果考生在第一年考试中只通过了《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其中的一门,那么在来年的考试中需要重新报考以上两门科目,待来年全部通过之后才会颁发中级审计师证书。
中级审计师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相应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审计署联合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审计师考试科目能分开考吗

审计师考试的两门科目不可以分开考,两门科目必须同时考过才算考试合格。
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考试科目如下: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与内容均为:
(一)《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法律;
(二)《审计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
二、高级审计师考试科目和内容: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理论研究;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审计理论研究,审计技术方法。
初级、中级审计师: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相应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审计署联合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高级审计师:对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审计考办颁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对符合当地当年使用标准的人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颁发考试成绩有效证明,该证明在本地区范围本年度的评聘工作中有效。
高级审计师考试科目有哪些内容说明

高级审计师考试科目有两门。高级审计师考试科目和内容为:
1、《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理论研究;
2、《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审计理论研究,审计技术方法。
高级审计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高级资格报考条件:
参加审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5、对虽不具备上述条件规定的学历、任职资格或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但审计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其破格报名条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人事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审计署、人社部备案。
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