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23年考试安排是很多考生关注的焦点。兴县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已经启动,共放出50个教师岗位,报名对象为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今天小编整理的是这次招聘的报名条件,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要求,符合的话就可以开始准备报名材料了。感到兴趣的朋友们跟着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为进一步加强兴县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吕人社发〔2023〕17号)要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等政策规定,兴县决定面向社会组织实施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校园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
二、校园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校园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校园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
6.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
7.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校园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名;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岗位要求的辞退、试(聘)用期、服务期及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校园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岗位50个,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校园招聘方式
本次校园招聘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确定引进人选。
六、校园招聘程序
在山西省人社厅官网、山西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吕梁人事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在山西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分别设置招聘主会场,具体招聘会时间安排如下:
5月22日-5月24日(早上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山西师范大学(太原校区)南区五号楼教学楼5410教室。
5月25日-5月27日(早上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山西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太原市学府街山西大学北门内50 米)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提交《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境)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照片需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审查时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院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说明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可如期毕业及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提供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按报名岗位需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及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实际报名人数不达岗位招聘人数的岗位,按1:1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校园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
面试工作由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按所报岗位分别命题。备课时间40分钟,讲课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重点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包括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体检工作由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同一竞争岗位出现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
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由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考察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在同一岗位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次递补一次。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0358-6450195
监督电话:0358-6450105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七、引进人才待遇及管理
新引进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5年内个人不得以辞职、离职等任何形式与用人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聘用期内提供免费人才公寓,免费乘坐县内公交车。
八、其他
请考生考前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减少聚集和流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及时关注个人健康状态,做好个人健康管理,以免影响参加考试。同时,密切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相关公告。具体考试工作要求详见各环节公告。
本次校园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岗位表》
2.《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
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
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邹城市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教育类)

根据我市2023年事业单位(教育类)年度公开招聘备案制计划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10号)、《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110号)要求,现将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教育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4月24日前取得。应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最迟于面试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中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中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邹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9:00--4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4月24日11:00--4月27日16:00
报名网站: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全济宁市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3年4月2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4月24日11:00--4月27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4月24日11:00--4月28日16:00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类)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3年5月17日9:00--5月20日9:30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3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考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邹城市教育类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未通过初审的不能改报。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类)诚信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且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截图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届师范生所在高校暂未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暂不提供),并提供承诺书,承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笔试采用百分制,只考一科,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重点考察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组织实施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试讲的方式,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还相同的,组织加试。
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和体检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
(一)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也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2023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3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教育类)应聘须知.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信.doc
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4月18日
乌兰察布集宁师范学院2023年人才引进公告

一、学院简介
集宁师范学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乌兰察布市地处京津冀、环渤海、呼包银榆三大经济圈结合部,是亚欧经济带的枢纽城市,享有中国薯都、风电之都、草原皮都、神舟家园、中国草原避暑之都"等美誉。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1931年,原绥远省在集宁创办绥远省立第二师范学校,开启了乌兰察布近现代师范教育的先河。2009年,教育部批准在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集宁师范学院。学校现有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617亩,总建筑面积37.6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9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50.52万册,电子图书108万册。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396人,本科生11387人。学校在编教职工801人,其中352人具有高级职称,471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队伍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3人草原英才2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10人、青年创新人才、青年科技英才3人。
学校设有19个二级学院,开设34个本科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1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7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校内教学实验实训室54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304个。
学校已建成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培育项目1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自治区协同创新中心协同成员单位1个,地市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初步形成了区、地、校多层次科研创新体系。
二、区位优势
集宁师范学院地处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乌兰察布东距首都北京仅240公里,西距首府呼和浩特140公里,南距大同120公里,北与蒙古国接壤,距二连浩特口岸300公里,96分钟的高铁即可进京,36分钟的高铁即可到达首府,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乌兰察布是一带一路"和中欧班列唯一的非省会枢纽节点城市,也是国家重点建设的23个物流枢纽载体城市之一。市内有5条高速公路、6条铁路,是连接华北、东北、西北三大经济区的交通枢纽,也是我国通往蒙古、俄罗斯和欧洲的重要通道。
三、引进计划
四、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党和国家根本利益;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使命;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求真务实,严谨治学;
3.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教学、科研工作。
(二)其他条件
1.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
2.博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招聘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五、博士毕业生待遇
1.博士毕业补贴45万元,入职时一次性支付15万元住房补贴,以后连续5年每年再补贴3-6万元;
2.进校三年内享受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校内绩效工资待遇;
3.晋升教授职称前,享受每月300元高层次人才补贴;
4.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20万元,优先支持申报各级教研科研项目;
5.博士毕业生零门槛入职,入职上岗即落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
北京向西一步就是乌兰察布
只需要推开一扇门便可零门槛入职
0474-8989035 15648969559刘老师
简历投递邮箱:jnsyrscrczp@163.com
2023黄淮学院工程管理专业录取分数及各省数据统计

黄淮学院2023工程管理专业各省分数线是填报2024高考志愿的重要参考数据,河南文科工程管理工程管理专业最低分523最高分538,河南理科工程管理工程管理专业最低分482最高分484,甘肃文科工程管理工程管理专业最低分450最高分453。以下是高考大数据赵子玉老师整理的黄淮学院2023工程管理专业各省最低分统计表供同学们参考。
省市类型科类专业最低分最高分河南本科文科工程管理523538河南本科理科工程管理482484甘肃本科文科工程管理450453山东本科综合改革工程管理479484江西本科理科工程管理474483辽宁本科物理类工程管理436445安徽本科理科工程管理454463陕西本科文科工程管理463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