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的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教师招聘一共招3人,报名时间定在6月11日至14日,笔试安排在6月22日。今天小编要说的是具体的报名步骤和资格审核要求,学历条件、年龄限制、不得报考的情形全写明白了,报名前对照检查一下能省不少事。感兴趣的小伙伴和小编一同了解吧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4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他人员应聘的,应在2024年6月11日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教师资格要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4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6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5日12︰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网站(网址://www.sdbh.gov.cn)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每人只能在全市范围选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6月14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5日12︰00
区教体服务中心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5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考务费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公告。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本简章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2日。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于2024年6月19日9:00—6月22日15: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滨州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审查时提交。
笔试内容(满分100分):中小学教师岗位主要内容为相应岗位学科高中教材知识。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工作由区教体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网站公告。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对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2024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上签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部分岗位增加技能测试,包含技能测试的岗位,试讲成绩按60%、技能测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算面试总成绩,详见附件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网站公告。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时先按1:1比例进行,区教体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及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残疾人应聘,不得以身体残疾为理由拒绝聘用。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核同意,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网站(//www.sdbh.gov.cn)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区组织部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性,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网站(//www.sdbh.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543-8613291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31—88873752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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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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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4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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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24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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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同意报考证明.xls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24年6月4日
景德镇学院2023年公开选聘高素质人才信息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景德镇学院教师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素质人才(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计划
本次选聘计划为32个岗位共51个计划。岗位名称、选聘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景德镇学院2023年公开选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对象
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除2023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一般选聘岗位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如报考者具有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副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资格条件
选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选聘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相关资格证截止的时间为2023年5月1日。
7.涉及专业参照公布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资格审查中如遇相近专业或者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由用人单位审定。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现实表现审查不适合聘用的人员以及现役军人和未满服务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高校毕业生(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未毕业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四)聘用方式
本次选聘纳入事业编制内管理的岗位为教师岗1、教师岗2、专职辅导员岗1、专职辅导员岗2、专职辅导员岗3、教辅岗1;其他岗位均为人事代理,为事业编制外聘用,享受学校在编在岗同类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保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选聘工作程序
(一)报考有关事项
1.招聘信息发布。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后续相关信息在景德镇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8.jxpta.com/)、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jdz.gov.cn/)、景德镇学院官网(http://www.jdzu.edu.cn/)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5月6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https://www.jxrcfw.com/exam/theme/t_1099719887196401664),点击考生由此进入",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注册后据实填写报名表(附件3)、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同时按岗位要求上传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图片JPG格式上传)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完成在线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在报考前要仔细阅读岗位资格等相关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网上缴费。
缴费标准:50元/人。时间:2023年4月24日-5月7日24:00。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4.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5月12日8:30-17:30
地点:景德镇学院第一报告厅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审查材料如下:
1.身份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表(附件3)。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毕业证和学位证(有本科学历、学位要求的选聘岗位本科学历、学位材料一并提交)。往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注意有效期限应延长至2023年 6 月30 日,以备核查有效性)、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证书查询结果》、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公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公章);国(境)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国外学历学位打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查询结果截图,网址(http://zwfwbl.cscse.edu.cn/homeView/contactUs?type=2)。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1)岗位要求相关资格的,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2)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组织所在地出具的党员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3)限应届毕业生"岗位,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择业期内(即2022年和2021年毕业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档案所在地出具的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资格审查包括心理测试,现场资格审查当天同步进行心理测试。通过测试,能达到正常的心理健康水平者,资格审查结果方可认定为合格(具体由景德镇学院大学生心理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5.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6.选聘比例。各岗位的选聘比例只需达到1∶1即可。报名并缴费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有关岗位选聘计划数,减少后仍达不到选聘比例的将取消该选聘计划。
当教师岗选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1∶10时,则先进行专业知识笔试(不计入总成绩),按1:6的比例入闱专业科目加试环节。非教师岗按笔试成绩(计入专业科目加试总成绩)1:3的比例入闱面试。
如遇末位成绩相同,一并入闱专业科目加试。不足专业科目加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入闱人员。
(二)专业科目加试
1.教师岗采取试讲+专业面试或试讲+专业实践考试的方式进行选聘。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专业面试岗位,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专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分相同情况下,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试讲+专业实践考试岗位,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分相同情况下,按专业实践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管理岗、专职辅导员岗及教辅岗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选聘,总分为100分,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分相同情况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具体如下:
(1)专职辅导员岗笔试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辅导员工作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2)教辅岗(教辅岗1为档案馆教辅岗、教辅岗2为图书馆教辅岗),笔试和面试方向均为与岗位相符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管理岗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专业科目加试的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选聘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专业科目加试合格线为70分。
(三)体检、考核
根据资格审查及专业科目加试情况,按照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主要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体检和考核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资格条件与公告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入闱或聘用资格。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取消入闱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三、监督方式及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来信、来访由景德镇学院纪委调查处理。
景德镇学院纪委:0798-8382340
景德镇学院人事处:0798--838495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91-86660579(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内拨打)
附件:附件1:景德镇学院2023年公开选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pdf
附件3:景德镇学院2023年公开选聘高素质人才报名表.docx
景德镇学院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