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彰武县招聘公告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这次彰武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6名教师,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岗位从幼儿园到中职都有涉及。今天小编要分享的就是这次招聘的核心信息,报名条件、学历要求、年龄限制这些硬指标都标清楚了,打算参加考试的话可以先对照一下自己是否符合要求。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们和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为贯彻落实省、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助推彰武县加速赶超、富民升位”三年攻坚目标,为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教育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3〕9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6名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幼儿园学段教师14名,小学学段教师44名,初中学段教师27名,高中学段教师16名,中职学段教师5名,合计106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彰武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户籍条件
报考幼儿园学段和小学学段的考生限彰武县户籍,考生户籍应于2023年6月30日(不含)前迁入,且在开始报名时仍为彰武县户籍(彰武县生源2023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视为具有彰武县户籍)。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不限户籍。
(三)学历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对应岗位学历条件详见《彰武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的学历要求。
2.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就读高校出具《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2),截止2023年7月31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3.以国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招聘岗位条件中标明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属专门招聘2023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7月31日前)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毕业生以及2021年、2022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报考人员须填报《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3)。
(四)年龄条件
考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7月4日(不含)以后出生)。
(五)专业条件
详见《彰武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六)教师资格条件
1.除中职机械加工技术和直播电商商务服务岗位外,其它岗位应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详见《彰武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申请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持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同时具有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标准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先行报名,并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2.报考中职机械加工技术和直播电商商务服务岗位的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能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七)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现役军人、彰武县在编教师、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7.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分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和聘用等工作程序。
(一)信息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相关信息的查询网址: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并注意查询考试期间的补充信息。报名咨询电话: 0418-6949900、0418-6949810。
(二)报名方式
(三)报名时间
2023年7月4日8:30–7月8日16:00,逾期不可补报。
(四)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人员可在2023年7月4日8:30–7月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个人注册,并按步骤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报考使用证件一致,不得简写、漏写),上传相关材料。考生对所填信息审核无误后提交上级审核。
2.上传材料
(1)电子照片(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50KB以下)。
(2)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仅报考幼儿园、小学学段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电子版扫描件及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结果电子版扫描件,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需同时上传本科和研究生材料。
(4)教师资格证电子版扫描件及中国教师资格证网”查询结果电子版扫描件。
(5)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上传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电子版扫描件。
(6)报考中职学段机械加工技术和直播电商商务服务岗位的考生,上传相关专业中级技能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电子版扫描件。
(7)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电子版扫描件。
(8)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2)电子版扫描件。
(9)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3)电子版扫描件。
(10)以师范专业报考的考生(毕业证书中未体现师范专业的)须上传《师范类专业证明》(附件4)电子版扫描件。
3.查询初审结果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人员将在网上对报名人员提交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人员可于2023年7月4日8:30–7月9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在查询审查结果期间改报其他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请考生在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资格初审结果,初审结果需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资格审查人员不对考生进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4.网上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设置开考比例为1:2,当同一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进行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4.考生要认真对照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是否一致,不一致的请不要申请报考,否则后果由考生自负。
5.在民办机构工作,未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考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其他单位工作的考生报考,须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弄虚作假的,出现纠纷及影响聘用由考生自负责任。
6.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期间,须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1)幼儿园、小学、初中、中职学段笔试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学,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高中学段笔试内容: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课知识,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100分)按40%计入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非高中学段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无复审和面试资格。报考高中学段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获得复审和面试资格。笔试成绩通过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
(二)资格复审
考生进入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彰武县教育局组织现场进行。
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要求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经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试
1.人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2.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由彰武县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讲课内容在考生所报岗位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抽取,由专家评委对其掌握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和试讲人员的形象、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表现情况给予评价。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录用。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分(保留两位小数)。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
(五)总成绩公布
彰武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总成绩将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人员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在岗位选择前上报彰武县教育局。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将按照报考岗位的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总成绩并列的,依据面试成绩确定递补人选。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通过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六、岗位选择
申报同一岗位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选取本岗位对应的单位,每人限选一次。选岗通知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七、公示和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终审合格后,确定最终聘用人选。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结束后,将本人档案、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彰武县教育局人事档案室,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本次招聘教师的服务期为5年,在所聘任学校任教满5年后方可交流。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考生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等。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请考生及时关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环节(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选岗、聘用等)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公告由彰武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彰武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418-6949810 0418-6949900
附件1:彰武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2: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附件3: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
附件4:师范类专业证明
彰武县教育局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30日
邯郸市教育局直学校2023年博硕人才选聘简章

根据《邯郸市2023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采取选聘的方式,面向社会为市直学校公开选聘博硕人才190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国内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位或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报考人员应为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招聘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博士研究生、海外留学毕业生、医学和会计学科人员可暂不做要求,但试用期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8.失信被执行人;
9.现役军人;
10.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
11.已通过邯郸市2023年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二、选聘岗位及学科
本次公开选聘岗位为市直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学科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音乐、体育、计算机、心理、医学、会计等专业。
三、报名及测评时间
1.报名:考生须在审核测评前将《邯郸市市直学校公开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表》发送至邮箱hdbsyc2023@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手机号码。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现场审核之日结束。每位报名人员不得重复参加本年度市直学校测评工作。
2.审核、测评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17日至22日,上午8:00、下午14:00前入场
7月17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物理
7月17日下午(14:00)审核、测评学科:体育、历史
7月18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语文
7月18日下午(14:00)审核、测评学科:地理、计算机
7月19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数学
7月19日下午(14:00)审核、测评学科:音乐、会计
7月20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政治
7月20日下午(14:00)审核、测评学科:英语
7月21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生物
7月21日下午(14:00)审核、测评学科:化学
7月22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医学、心理
3.审核、测评地点:资格审核以现场审核为准,报名表不作为审核依据。审核、测评地点为:河北师范大学公教楼B座一层(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考生可乘坐72路、75路、59路、2环2路等到南焦客运站下车,目的地位于南焦客运站对面。
4.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就业协议书(本科和研究生)、教师资格证、个人简历(8份)、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等相关材料。
海外留学毕业生: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个人简历(8份)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材料。
四、选聘程序
1.测评。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教师组成专家组进行测评工作。时间不超过10分钟,满分为100分,最低录取分数不低于80分,测评采取试讲和面试的方式对考生的教学能力、技巧以及对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广泛性进行测试,按照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考人数较多的学科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采取分组分名额进行测评。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具体加试形式由专家组确定。
博士研究生,由专家组直接进行考核测评。
2.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落实岗位。对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按照测评成绩,结合各用人学校当年招生数额,统筹安排具体学校及岗位,使用编制为邯郸市教育局系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4.网上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人社局、邯郸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5.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教育局党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待遇
参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博硕引才公告》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4.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邯郸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324316094 0310-6269894
监督电话:0310-6269879
附件:邯郸市市直学校公开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表/images/uploadfiles/202306/20230627154028_1095.doc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