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一出,招聘须知就成了大家热议的话题。这次共招30名急需紧缺教师,面向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毕业生。今天小编把关键信息整理出来,报名条件、时间节点、材料要求全列好了,想报名的话照着准备就行。感兴趣的朋友与小编一同了解吧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关于印发﹤市属公立医院、学校、新闻媒体选用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丹人社发﹝2020﹞67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择业期内(2021年、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毕业生)。
(三)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受应届毕业生限制。
二、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缺一不可):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 年满18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8月7日(含)之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8月7日(含)之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考核、签订就业协议,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附件要求相关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择业期内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附件要求相关证书。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通过宽甸政府网统一发布(//www.lnkd.gov.cn/)。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09:00至2023年8月13日24:00。
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内容编号顺序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和姓名),发送至所报单位邮箱(邮箱地址详见公告第七项)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内容包括:
1.本人手写签名纸质版《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在有效期内);
3.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成绩单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考取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本院校证明)、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合格证报考招聘岗位;择业期内毕业生需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招聘岗位。
5.个人简历(本人手写500字以内个人经历)扫描件;
6.荣誉证书(包括奖学金获得证书)扫描件;
7.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扫描件;
8.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或加盖院系公章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模板在附件3下载),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2021年、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模板在附件4下载)。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的,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虛假者随时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根据本《公告》和《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认真填写报名表,对所报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对,确认本人符合该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虚报瞒报,一经发现,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通讯不畅所致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考生报名或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人员以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畅通,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电话告知。被通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以用人单位通知的地点为准)等待面试。进入考点要服从管理。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按照招聘岗位计划,凡是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可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试讲(模拟课堂教学)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使用教材详见附件7。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考生自我介绍1分钟,试讲10分钟,考官提问4分钟,提问以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应变能力等相关内容为主。每段时间单独计算,均不得超时)。同时,报考宽甸满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的考生需要进行15分钟的实践技能操作,不得超时。面试过程由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宽甸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五)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以试讲分数高者确定人选,试讲分数仍并列的,采取试讲加试方式确定人员。
被确定的签约人选(以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为准)需携带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本人手写签名纸质报名表(附件2)及报名时所需提供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报考资格,并签订就业协议。签约人员若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到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七)考察
考察由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健康等情况进行调査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宽甸满族自治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相关部门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允许流动(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研究生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5)、本科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6)。
3.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4.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5.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流程(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6.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7.招聘工作时间及面试地点如有更改,用人单位通过考生报名时留下的通讯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8.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网上报名邮箱
报名材料须发送至所报考单位的报名邮箱。各单位接收报名的邮箱: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9775455@qq.com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kddegz@163.com
宽甸满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kdzjzx@163.com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一初级中学:kd_dycz@163.com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二初级中学:kddecz@163.com
宽甸满族自治县朝朝鲜族中学:ddkdcz@163.com
八、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
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0415-5122062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 0415-5122266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0415-5883003
宽甸满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0415-5162735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一初级中学:0415-5883181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二初级中学:0415-6571008
宽甸满族自治县朝朝鲜族中学: 0415-5122495
监督电话:
0415-5122062、0415-512327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九、本公告解释权归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宽甸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
附件2: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报名表
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
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面试教材
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4日
翁源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24名公告

翁源县位于广东省北部,韶关市东南部,是中国三华李之乡"中国九仙桃之乡"中国兰花之乡",先后被评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国休闲农村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京港澳高速、武深高速、汕昆高速、韶新高速等交通干道横穿境内,融入了珠三角一个半小时"经济生活圈,是珠三角通向内地的战略要地、韶关市融入珠三角的桥头堡。
为进一步加强翁源县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助推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县中小学校教师24名。应聘人员可查阅《广东翁源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三批)暨青年人才招聘公告岗位表》(附件1),查看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2024届)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所有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根据《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对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或备案后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
1.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
2.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
3.取得国际公认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或本地院校特别优秀且符合产业和创业急需的本科学历学位人才,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5万元;
4.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三)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青年人才,除享受以上相应优惠待遇外,按学历层次或职称层次叠加享受县级优惠待遇:
1.取得正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人才、博士研究生或被市认定为创新创业人才的,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0万元;
2.取得副高级职称、技师人才,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5万元;
3.取得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万元。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考察、录用中存在违纪、违约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8年、2019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8.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有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10月18日8:30至10月24日17:30登录翁源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sgwyeduzp2023,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1,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准确把握各类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按要求报考及提交报名资料。
2.本次招聘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有关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3.定向生、委培生须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5.服务期满三年内(2020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2日)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的考核合格证明,报名时未上传提交考核合格证明的视作放弃笔试加分资格。
6.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报考材料不齐全者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受理报名。
(二)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10月26日8:30至17:30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笔试将于2023年10月28日上午进行,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wengyuan.gov.cn/xwzx/ggtg/index.html)统一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加分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规定,三年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四)笔试合格分数线
岗位分数线为60分,低于此分数者不予进入面试。
(五)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六)面试资格审核
本批次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公告后,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如有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在规定时间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人选。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名单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七)面试资格审核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A4纸双面彩色打印);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专升本者需一并提交专科、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者,需一并提交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定向生、委培生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服务期满三年内(2020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2日)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资格审核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所有报考者资格审核时均需现场签署《翁源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提交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上照片相一致的小一寸彩色相片一张。
(八)面试
1.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要求等将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测试。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应聘者面试完后,由评委进行打分,现场公布分数,考生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
(九)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评委组长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考试总成绩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七、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在体检当天提交推迟体检申请书,务必本人签名和手印,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医学证明,否则按放弃体检处理。怀孕考生生产完毕后,由考生再次提出体检申请。
(二)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体检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时间、地点将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予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复核,不接受匿名投诉。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不少于五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十一、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事项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我局无关。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致电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8:30--12:00、14:30--17:30。
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1-2873961;监督电话:0751-2817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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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