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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司法局2023年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

2026-09-08

广西公考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防城港市司法局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这次招聘主要面向社会人员,报名即将开始。今天小编梳理的是这次招聘的核心信息,学历要求、年龄限制、专业条件都标清楚了,准备报名的可以先看看自己是否符合基本要求。感兴趣的小伙伴们跟着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防城港市司法局2023年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司法局面向社会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35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法学类、中文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C类及以上证书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9日至13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或现场报名方式。如实填写《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及身份证、毕业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防城港市司法局政治部邮箱:fcg2827786@126.com。

(三)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谈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等报名相关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给予应聘者100元补助。

(四)体检

经面谈通过者,经试用期合格后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费用由防城港市司法局承担。

(五)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谈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正式聘用,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按现行《防城港市司法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防城港市司法局,电话:0770–2827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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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防城港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8日

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教师招聘公告详情

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教师招聘公告详情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堰来堰就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特殊教育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十堰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十教函〔2022〕33号)、《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十人社发〔2018〕16号)、《十堰市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若干措施》(十人才〔202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人员(详见附件1《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列入《黑名单及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十堰市(含各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新进在编人员工作未满2年的(自正式录聘用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以各级各类招录、招聘公告中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为准,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尚在首个聘期内的(自聘期开始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7)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相应年龄的1月1日,详见《岗位表》。

2.报名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证件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详见附件4:学历学位证明模板),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上述人员在规定时间里不能提供上述证件的,取消相关资格。

(二)关于学历要求

《岗位表》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前述本科均含专升本;“专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以此类推。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招聘条件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三、招聘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发布公告

《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通过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发布,并广泛宣传。

(二)报名时间、方式、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8:00至5月12日18:00(以邮件发送的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发至邮箱1335777585@qq.com,文件包以“序号+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如:01培智语文教师XXX)。

3.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附件2:《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

(3)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4)附件4:学历学位证明模板

4.下载网址:十堰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shiyan.gov.cn/)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6日9:00至5月13日18:00。

2.资格审查方式:网上审核。

3.资格审查结果与后续考试公告一同发布。

四、考试方式与内容

考试方式与内容详见后续公告。

五、其他事项

1.急需紧缺的岗位,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考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

2.持有效期内对应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进行报名。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十堰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需要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4.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前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通过十堰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体检和考察。

八、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方的卫生健康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堰市特殊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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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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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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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24年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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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2024年学历学位证明模板.doc

四川自贡2023年消防员招录21人公告详情

四川自贡2023年消防员招录21人公告详情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进一步健全我市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提升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救援能力,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拟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度第四季度招录聘用制消防员21名,其中自贡市森林专职消防救援站战斗员1名、驾驶员1名(汽修专业),自流井区乡镇专职消防救援站战斗员2名、驾驶员1名,贡井区乡镇专职消防救援站战斗员2名,沿滩区乡镇专职消防救援站战斗员7名、驾驶员5名,大安区乡镇专职消防救援站驾驶员1名,高新区专职消防救援站战斗员1名。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和心理健康,体检合格,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二)岗位条件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0月1日至2005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驾驶员岗位须持有B2及以上车辆驾驶证,并有2年以上相应驾驶经验。

持有A1驾驶证并实际驾驶相应车辆5年以上的,或其他情况经市消防救援支队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具有车船驾驶(车辆驾驶证B2级以上)、汽车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的人员,以及退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特别优秀的人员经市消防救援支队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备注:

1.有管理队伍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有消防救援工作经历或部队退役人员,拥有化学、物理、水电、体育、文艺专业特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具备医疗急救、电气维修或车辆维修等技能的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已经在消防队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3.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8.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9.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10.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11.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13.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因违纪违法、不胜任本职工作或其他自身原因被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

14.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队伍招录后非正常退出人员。

15.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面颈部有文身,着消防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有长径超过3cm文身的,其他部位有长径超过10cm文身的。

1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三、岗位职责

战斗员: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从事火灾扑救(含森林火灾扑救)、抢险救灾、社会救助、通信保障、为民服务、消防宣传等日常工作。

驾驶员: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负责消防车辆驾驶及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日常维护保养,协助开展灭火救援等工作及战斗员的相关岗位职责。

四、工作地点、时间及待遇

工作地点:自流井区、贡井区、沿滩区、大安区、高新区。

工作时间:全天24小时在岗值班备勤,按照准军事化管理。

待遇:

1.购六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事意外伤害险、住房公积金)。

2.享受年度体检和带薪休假,每月8天不定时休息。

3.在职期间,表现优秀人员推荐参加各类培训(包括专业技能培训、管理骨干培训、驾驶员培训、冲锋舟驾驶员、职业技能鉴定等)。

4.工作期间食宿由单位统一保障,统一配发执勤服装。[page]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8日(咨询请在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期间拨0813-8117129)逾期不再补报(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格《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聘用制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及相关材料(1.本人蓝底、近期1寸免冠照;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3.学历证书;4.退役证书;5.招聘岗位有关的其他材料如应聘驾驶员岗位人员需驾驶证照片、复印件或扫描件。)打包投递至邮箱121261737@qq.com(邮件备注姓名、报名岗位及年龄等),接受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进入考试环节。

3.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4.咨询方式: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电话在工作时间咨询。

5.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考核测试分为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征信核查、政审。应聘人员任何一项未到场、中途放弃或未通过的予以淘汰,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参加应聘的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成绩占比70%,面试成绩占比30%。岗位适应性测试、体检、心理测试、政治审查和征信核查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报名人员须对其提供的报考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报考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招录资格,入职后被发现的,予以辞退。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电话通知,进入考核环节。

(三)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未达到一般"标准的,不予招录。

(四)面试和心理测试

1.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

2.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和不合格"。

地点为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

(1)体检由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直接交体检医院收取。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5)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征信核查和政治审查

根据体检结果,按照成绩总分排名情况确定拟聘用(待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个人征信核查和政治审查,合格后,在本招录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七)培训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三个月,其中支队统一组织1个月(在培训中对作风松散懈怠、违规违纪、考核不合格、身体思想不适宜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予签订合同),大队自行组织2个月。培训内容为体能、消防救援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期满进行考核。

(八)聘用

培训期满并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3年。培训期即试用期,培训期仅发放试用期工资。

六、使用管理

1.根据消防工作职业特点,对招聘人员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培训教育,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2.按照《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和《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绩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对日常实行考核管理,考核结果与待遇挂钩。

3.对违法、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规章制度的依法予以辞退。

4.全天24小时在岗值班备勤,按照准军事化管理。

七、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 0813-8117192。

八、相关注意事项

1.选择工作地点: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工作地点后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招考过程中各环节具体安排、考试成绩以及调整、补充、提示等需考生知晓的事项,将在本招录公告发布网站进行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4.考生凭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征信核查、政治审查、报到等环节。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6.本公告未尽事宜和相关政策由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附件

1: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聘用制消防员报名表

2:四川省2023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实施细则

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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