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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2023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信息发布37个名额

2026-09-08

2023年四川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这次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7名,其中战斗员30名、驾驶员7名,报名截止到10月15日。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具体的岗位要求和招录流程,供参考。感兴趣的朋友们与小编一起看看吧

四川泸州2023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信息发布37个名额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等政策法规,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拟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组织

叙永县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人员37名(战斗员30名,驾驶员7名),战斗员:高校毕业生10名、退役士兵10名、社会青年10名,当某类别人员招录不足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招录计划进行调剂;驾驶员7名,不区分类别。培训合格后,定向分配至叙永县消防救援大队所属消防救援站(含乡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工作,且服从工作地点调动。

本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工作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统一组织,叙永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实施。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

(四)战斗员:截至2023年10月15日,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8周岁。

驾驶员:截至2023年10月15日,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需持有机动车驾驶证A1、A2或B2照,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校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以作战部队退役士兵为主。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同步开展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报名地点为:叙永县环城北路623号(叙永县消防救援大队)2楼208办公室,0830-655000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

四、考核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录对象的考核测试总成绩为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之和。

(一)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二)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战斗员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未达到一般”标准的,不予招录;驾驶员体能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执行,岗位适应性测试为消防车实地驾驶操作。

(三)面试。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五、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根据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社会青年三类招录对象的考核测试总成绩分类进行排名,综合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情况,按招录计划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名单。

(一)体格检查。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二)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招录。

如有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不合格者,按分类排名情况依次递补,并对递补对象开展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根据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社会青年三类招录对象的考核测试总成绩和直接录用、优先录用规则分别排名,综合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情况、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分类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1.直接录用规则: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应届毕业生,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招录考核合格的直接录用,优先顺序为学历层次、急需专业(专业目录见附件3)、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在招录计划内依据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用(下同)。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应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

2.优先录用规则:全日制大学专科急需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对中共党员、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表彰的人员、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七、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入职训练及考核管理

新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为期3个月的入职训练。入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入职训练3个月内,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健全重点观察、专项体检、加压测试、病历调查等隐性病发现验证机制,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复检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全程考核制度,对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对违反纪律者,依法予以辞退。

九、职业优待和工资待遇

职业优待按照《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和《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实施。对成绩突出者,给予嘉奖;对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记三等功;对成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记二等功;对成绩显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记一等功;对成绩卓著,有特殊贡献和重大影响,堪称典范的,授予荣誉称号。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通过考试择优录用为干部。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工资待遇按照《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十、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核选拔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830-3129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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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3.急需专业目录

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10月9日

2023苏州高新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8名详情

2023苏州高新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8名详情

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8名(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详见《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要求

(一)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事业责任感。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五)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年龄、身高等有特殊要求的以《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为准。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

(六)非本市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2023年4月1日之后办理本市警务辅助人员离职手续的人员;

7.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络报名:请报考人员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3日下午5:00登录苏州高新人才网上报名系统 (http://hwzp.sndhr.com/index.html) 进行网络报名(以现场审核为主,不需关注系统审核)。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

2.现场审核确认:请报考人员于10月16日、10月17日上午9:00至11:00携带《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过往疾病情况调查表》(附件3)、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相关技能证书、2023年9月1日以后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苏州市个人征信报告市区查询网点: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金阊支行、上海银行吴中支行、浦发银行相城支行、农业银行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苏州新区支行、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光大银行苏州分行、民生银行苏州分行)等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及3张一寸彩色照片,至苏州市高新区人才市场(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二楼)进行现场审核确认。联系电话:68414173。

(二)考试

考试分为A类和B类,A类进行笔试、面试;B类进行体能测评和面试。

参加A类考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参加B类考试的考生,按体能测评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体能测评项目为104往返跑、俯卧撑(男性)或仰卧起坐(女性),008岗位还需1000米测试,考生体能测评成绩于当天体测全部结束后公布,体能测评成绩标准及占比请见《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体能测评参照表》(附件4)。

考生在现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笔试、体能测评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

面试、体能测评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考生面试成绩于当天面试结束当面通知考生。考试总成绩在苏州市高新区人才网公布。

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不予补测,取消此次报考资格。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考生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4小时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五)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苏州高新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不影响录用的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辅警薪酬待遇按照所报岗位,由政府财政保障,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报考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学历以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资格证书以已经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应能够在学信网验证,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

(三)此次招聘由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因不及时查看网站发布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咨询电话:68756000-29633;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6098。

六、本公告由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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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附件2: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3:过往疾病情况调查表

附件4: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体能测评参照表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

2023年10月8日

黄山2023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24人公告发布

黄山2023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24人公告发布

经研究决定,黄山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收24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0人,战斗员岗位19人、执勤车驾驶员岗位1人;消防文员4人,其中内勤文秘岗位2人,财务助理员岗位2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核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在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共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二)岗位条件

1、战斗员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男性公民,有部队及消防服役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30周岁。

2、执勤车驾驶员岗位。持有A1.A2或B2驾驶证,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内勤文秘岗位。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和一定的文字撰写能力,熟悉掌握基本办公软件操作,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35周岁以下。

4、财务助理员岗位。持具有会计、经济及相关专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和一定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掌握会计、经济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持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者优先,年龄40周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他人代报)----资格审查----体检----体能测试----面试----政治审查----岗前培训(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附件1);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4、报名携带资料: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退伍军人可提供退伍证)、户口本、毕业证、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文凭证书、专业资格证书、驾驶证、个人近期征信报告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不退回),近期同底1寸免冠蓝底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后续招聘程序。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体检

对于拟招聘人员,需参加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合格一经录用,体检费用予以报销)

(四)体能测试(战斗员岗位)

1、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项目包括1000米、100米、单杠引体向上、原地摸高(标准见附件3);

3、体能测试中有两项不合格的人员,予以淘汰。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笔试

笔试内容(内勤文秘岗位):分写作题、WORD应用题和EXCEL应用题,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财务助理员岗位):会计、经济专业相关基础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

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面试

1、体能测试、笔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予以淘汰。

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七)政治审查

面试通过人员需配合招录单位开展政审,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对考核招聘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道德品质等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

(八)试用、聘用

1、试用

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将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或日常表现不佳,属于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形,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

经报名、资格审查、体检、体能测试、面试、政治审查后合格后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期限,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劳动合同的续签、解除和终止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

六、相关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薪酬由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保险(五险一金)构成。试用期结束后,依据学历、服役年限进行定级定档。合同期内免费享受体检及服装等待遇,按照《黄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根据队员任职年限和技术等级逐步提升。

1、工资。战斗员岗位试用期工资为每月3140元起,正式聘用后每月工资3990元起;特种车辆驾驶员岗位试用期工资为每月4240元起,正式聘用后每月工资5090元起;内勤文秘岗位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起,正式聘用后每月工资2850元起;财务助理员岗位试用期工资为3800元/月起,正式聘用后每月工资4650元起,并随经济水平发展适时调整工资标准。

2、保险及公积金。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及住房公积金。

3、管理制度。享受国家有关规定的婚假、陪产假、年休假等假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上班时间实行24小时驻队执勤(每月休息8天);消防文员工作期间实行八小时上班制,周末双休。

七、管理模式

按照《黄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管理。

八、特别提示

此次招聘由黄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招聘程序,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公告。

查看附件:

1.2023年四季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计划

2.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

3.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黄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9月27日

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2023年辅警招聘

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2023年辅警招聘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警务辅助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非人民警察身份、非行政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每个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二、应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满十八周岁公民,户籍地、居住地在南通地区;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6、国家、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邮件主题名及压缩文件名均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按照时限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54325300@qq.com。

1、《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或户口簿;

3、2寸电子证件照,要求背景为白底;

4、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毕业证书》电子照;如获得相应学位的,一并提供《学位证书》电子照);

5、个人征信报告;

6、组织关系证明(中共党员需提供);

7、退伍证(退役军人需提供)。

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0月20日,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考试最低开考比例为2:1),报名时间截止到满足开考条件为止。

(二)资格审核:

未按照要求报名或者提供材料不全的,视为初审不合格,不再另行通知。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由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一般为公共基础理论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等。

2、专业技能和体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一般为与招录岗位职责任务相关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心理健康测试:

主要检测考生是否具有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人格特征和心理健康状态。

4、面试:

主要考察入职动机、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表举止和情绪稳定性等。

(四)体检:

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

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品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家庭背景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签订合同:

被录用人员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以及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将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被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照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相关规定执行,依法享受五险一金"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自动放弃入职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招录工作不设任何代办机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不指定教材,招录过程中公安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

监督电话: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党廉科86029602。

本公告由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5029626,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附件:《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

2023年10月9日

常山县卫健系统2023年第二期编外人员招聘31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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