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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永嘉县2023年58名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公告

2026-09-08

2023年浙江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发布了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公告,计划招录58名专业人才。今天整理的是本次招聘的核心信息,包括报名时间、资格条件、考核方式以及薪酬待遇。有意向的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可重点关注。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和小编深入了解一下吧

温州永嘉县2023年58名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公告

为全面落实人才强县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才素质结构,经研究决定,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计划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三)已完成住培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1988年9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的人员年龄要求在1978年9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二、引进单位、岗位及要求

(一)引进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需求表》(附件1)。

(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均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

(三)根据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规定,符合两个同等对待”人员,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选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的人员,可按上述招聘对象对待,以上人员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我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2.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3.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及方式如下:

(一)报考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下午17:00。

2、凡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向各引进单位人事科提交报名材料。需提交《2023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育部学历和学位认证的官方网站证明(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的照片或扫描件。

永嘉县人民医院人事科:电子邮箱:819437415@qq.com;联系电话:0577-57762309。

永嘉县中医医院人事科:电子邮箱:854518650@qq.com;联系电话:0577-57881015。

永嘉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电子邮箱:303652167@qq.com;联系电话:0577-67205507。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与报名同步进行,引进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报永嘉县卫生健康局和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最终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专业审查要求:报名人员的专业按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更新版)、《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进行审查。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

(三)考核签约

考核采用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情况另行通知。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下一环节。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计划核减(取消)

岗位代码为T039-T042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2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其他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各岗位根据考核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须签订就业意向书,未签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可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和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包含全省统一的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在聘用期内,聘用对象不得申请离职,如若必须离职,须经研究同意后,并按《聘用合同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聘用对象在签约服务期未满而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永嘉县卫生健康局将全额追回已下拨的安家补助及其他享受的人才待遇,若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特殊规定执行:

1、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提前终止合同或协议的;

3、出现重大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的;

4、严重违纪违规或违法犯罪的。

四、引进人才待遇

(一)人才奖励

新引进全职符合《永嘉县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试行)》的人才,按人才类别给予10万元-100万元不等的个人专项奖励。各引进单位另有人才专项补贴奖励,对特别优秀的急需引进人才可申请 一事一议”办法,给予协议工资或年薪制,由各引进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二)住房保障

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符合《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22〕69 号)条件的,可申请配租配售型人才住房。

各引进单位给予的优惠政策,新引进人员在院工作期间,需要租房的,根据人才不同层次每月享受租房补贴1000-1500元,发放5年;或一次性补助安家费2-6万元;或享受永嘉县域内首次购房补贴3-9万元。由各引进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三)其他政策

1.新引进人才可在我县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可随迁;引进人才的配偶如需安排工作的,可根据原就业情况和个人条件统筹解决;新引进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可在我县公办中小学校统筹优先安排入学;

2.引进人才需开展课题项目研究的,医院可根据需要给予同等额度的资金匹配。到院后取得的科研业绩,另行按医院科研奖励政策给予奖励。

以上待遇如遇县里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永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永嘉县人民医院)、永嘉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永嘉县中医医院)、永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妇幼分院(永嘉县人民医院妇女儿童分院)招聘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以及弄虚作假、提供不实资料的,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三)县外在职人员须于体检结果公布后六个月内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资格条件中所列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及执业医师证书上的执业范围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五)对已经选择聘用岗位,但放弃聘用资格的,不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的,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一年内不得参加永嘉县医学类工作人员招聘考试。

(六)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均在中国永嘉公务网(//www.yj.gov.cn/)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陆查询。

(八)本公告由永嘉县卫生健康局、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永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咨询电话: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0577-57677616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7-67951821

附件1:2023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需求表.xlsx

附件2:2023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doc

中共永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28日

常山县卫健系统2023年第二期编外人员招聘31人简章

常山县卫健系统2023年第二期编外人员招聘31人简章

为满足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编外用工需求,决定开展第二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及条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履行编外用工义务,服从单位管理,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要求: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驾驶员、收费岗位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者须于2023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对药学、中药学岗位2023年应届生不作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要求。

三、招考程序及方法

1.网上报名及缴费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请考生认真对照报考条件进行报考。网报时间自公告发出后截止到2023年9月28日17时整。微信扫描或长按识别报名二维码",自助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考生仅限报1个岗位,且请勿重复提交报考信息,如重复提交报名信息,以提交的第一次报名信息为准。

报名二维码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将所需提供的材料扫描以文件夹形式上传至附件并按报考单位对应的缴费二维码"通过支付宝扫描自助缴纳报名费每人100元,缴费时请务必添加备注"考生姓名和手机全号(例:县人民医院护理,张三,138XXXXXXXX)。缴费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截止。逾期未缴费及缴费未备注报名信息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报名所需材料: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仅限有户籍要求岗位)、毕业证书、学历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驾驶员岗位还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车管所出具的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证明。

报名费用: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报考者需缴纳考试费用100元。考试科目共2门,分别为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即取消招考录用资格并不予退还报名费,由此造成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组织考试

(1)医学类岗位:采用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总分均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60%。

(2)非医学类岗位:采用技能测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笔试成绩低于40分且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本次招考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健康常山在线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3.体检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等的,再以面试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核。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鉴于医疗卫生健康工作岗位的特殊性,护理(助产)专业要求无药物过敏史。

报考人员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缺额的,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考察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局协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期间本人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5.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等规定程序,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药学、中药学应届毕业生在入职一年内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考,县卫健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招考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常山县卫健局无关。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3.本次招考相关信息均只通过常山县政务网和健康常山在线"微信公众号公布。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查看获取报名表

常山县卫生健康局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6日

2023苏州高新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8名详情

2023苏州高新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8名详情

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8名(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详见《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要求

(一)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事业责任感。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五)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年龄、身高等有特殊要求的以《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为准。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

(六)非本市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2023年4月1日之后办理本市警务辅助人员离职手续的人员;

7.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络报名:请报考人员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3日下午5:00登录苏州高新人才网上报名系统 (http://hwzp.sndhr.com/index.html) 进行网络报名(以现场审核为主,不需关注系统审核)。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

2.现场审核确认:请报考人员于10月16日、10月17日上午9:00至11:00携带《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过往疾病情况调查表》(附件3)、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相关技能证书、2023年9月1日以后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苏州市个人征信报告市区查询网点: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金阊支行、上海银行吴中支行、浦发银行相城支行、农业银行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苏州新区支行、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光大银行苏州分行、民生银行苏州分行)等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及3张一寸彩色照片,至苏州市高新区人才市场(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二楼)进行现场审核确认。联系电话:68414173。

(二)考试

考试分为A类和B类,A类进行笔试、面试;B类进行体能测评和面试。

参加A类考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参加B类考试的考生,按体能测评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体能测评项目为104往返跑、俯卧撑(男性)或仰卧起坐(女性),008岗位还需1000米测试,考生体能测评成绩于当天体测全部结束后公布,体能测评成绩标准及占比请见《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体能测评参照表》(附件4)。

考生在现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笔试、体能测评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

面试、体能测评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考生面试成绩于当天面试结束当面通知考生。考试总成绩在苏州市高新区人才网公布。

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不予补测,取消此次报考资格。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考生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4小时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五)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苏州高新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不影响录用的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辅警薪酬待遇按照所报岗位,由政府财政保障,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报考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学历以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资格证书以已经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应能够在学信网验证,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

(三)此次招聘由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因不及时查看网站发布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咨询电话:68756000-29633;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6098。

六、本公告由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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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附件2: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3:过往疾病情况调查表

附件4: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体能测评参照表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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