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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市2023年11月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说明

2026-09-09

2023年湖南株洲市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小编注意到,市人社局近期发布了市直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招聘规模不大但针对性强,面向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开放。这次招聘信息里对可申请的人员类别、不能报名的情况、具体的报名方式都写得明明白白,有需求的求职者看完基本就能判断自己是否符合条件。感到兴趣的网友与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湖南株洲市2023年11月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说明

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岗位实际需要,现将2023年11月份市直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就业困难认定的下列人员: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员;

5.失地农民;

6.军队退役人员;

7.市州级以上劳动模范;

8.烈士家属;

9.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10.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录范围之内:

1.有个体营业执照的;

2.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期满的;

3.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4.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话报名预约、用人单位面试决定的方式进行。有意应聘的人员可自行与用人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在约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用人单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市人社局按规定履行资格审验、公示、审核等工作程序后,指导用人单位与拟聘用对象完善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时间组织上岗。

参加面试前,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前完成就业困难认定。

三、招聘计划

共1个,见附件。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面试)时间:2023年10月11日-10月20日。

2、面试地点:各用人单位(见附件)。

五、工作待遇

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待遇。

六、要求

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组织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好人员上岗资格初步筛查,严禁设立年龄、性别等歧视性条件,确保公益性岗位真正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七、其它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三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二)监督举报方式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本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731-28681566

举报电话:0731-28681760(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网络举报邮箱:zzsjwzrsjjjzjb@163.com(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株洲市市直单位公益性岗位2023年11月份招聘计划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1日

温州洞头区2023年国有企业招聘11人公告发布

温州洞头区2023年国有企业招聘11人公告发布

为了优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满足国有企业用工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录(招聘)管理工作的通知》(洞组发〔2022〕2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温州市洞头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爱国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权利义务;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历以及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

二、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和要求

1.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温州市洞头区国有企业第二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23年10月18日。

3.户籍要求为洞头区"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洞头区户籍的人员、洞头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父母一方或配偶具有洞头户籍的人员(以2023年10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及法定婚姻关系为准)。

4.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5.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月22日

(二)报名地点: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人民路16号(区人力社保局二楼会议室)。

(三)报名要求:

1.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提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3.认真填写《2023年温州市洞头区国有企业第二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经招聘单位审查符合条件的,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

4.报考温州市洞头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职位代码0101)、新媒体运营与网络安全"(职位代码0105)岗位的,须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劳动合同及单位工作证明(附件3)。

5.报考温州市洞头捷鹿船务有限公司水上客运综合管理"(职位代码0301)岗位的,年龄35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人员,须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劳动合同及单位工作证明(附件3)。

6.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劳动关系,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确保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7.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四)原则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即可开考;达不到3:1的,将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已经报考但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准考证打印"栏目(https://zkz.dtrcfw.com/)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六)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均为100分。两门成绩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由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洞头人才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凡在面试3天前,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招聘单位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其他情况出现的面试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八)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遇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退役军人优先;所有项目相同的则另行加试选择。

(九)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体检工作由洞头人才公司统一组织实施。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或考察不宜聘用的,其空缺岗位在报考该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洞头区政府网和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

聘用后的人员均属区国有企业编制内员工,实行合同制,试用期按规定执行。

薪酬待遇按区国资办规定执行。

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洞头区政府网和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公布。

五、其他事项告知

1.本公告公示期自2023年10月8日起至10月14日止共7天。考生对招聘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10月12日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招聘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10月13日前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增补要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于报名开始前发布补充公告。

2.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视同大学专科学历,可以报考符合专业要求,学历要求为大专的职位;技工院校技师班毕业生视同大学本科学历,可以报考符合专业要求,学历要求为本科的职位。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6.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8.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六、本《公告》由区国资办会同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国有企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1.2023年温州市洞头区国有企业第二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23年温州市洞头区国有企业第二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单位工作证明

4.报考委托书

5.2023年温州市洞头区国有企业第二轮招聘单位简介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3年10月8日

东莞凤岗镇国库支付中心2023年招聘公告

东莞凤岗镇国库支付中心2023年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莞市凤岗镇国库支付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1名合同制聘员,岗位为会计,从事账务处理等会计工作。

二、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5.无不适宜聘用为政府工作人员的情况。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专业要求经济学(B020101)、金融学(B020301)、财政学(B020201)、税收学(B020202)、经济与金融(B020307)、会计学(B120203)、财务管理(B120204)、审计学(B120207);

2.2022年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限东莞市凤岗镇户籍;

4.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

三、薪酬待遇

按照凤岗镇政府合同制聘员待遇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需提供电子版资料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fgczfj@163.com邮箱。具体如下: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10月17日(5个工作日)。

2、报名资料:报名表(通过网上公告下载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鉴定证明(扫描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电子彩照1张。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本镇财政供养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审核报名资料,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另行通知。应聘者该期间应确保所提供联系方式通讯通畅,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收到考试通知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考试

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综合业务等能力。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环节,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笔试采取100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与入围面试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东莞凤岗镇栏目"公布。

面试采取100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体检。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者。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单题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招聘单位通知入围体检人员在凤岗医院或东莞广济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应聘者获知体检结果3个工作日内可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于招聘单位同意复检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次复检,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

(五)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和考察,应聘者应予以配合,提供真实、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审查资料。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通过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东莞凤岗镇栏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报批录用。

五、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的招聘条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自动解除。

(二)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之前"之后"等表述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公告及报名相关事宜由东莞市凤岗镇国库支付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六、联系方式

陈小姐 0769-82096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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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凤岗镇国库支付中心招聘合同制聘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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