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相关的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企业采用委托代销模式时,代销手续费的处理是财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今天小编梳理的就是代销手续费的完整会计分录,从委托方到受托方分开说明,账务处理逻辑讲得很清楚。做会计分录的关键是分清几个节点,商品发出、收到清单、结转成本、支付手续费、收到货款,每一步都有对应的科目,记住这个顺序就不容易出错。感到兴趣的朋友们与小编一起看看吧

企业在进行销售商品的时候会选择直销,分销或者是代销,在选择委托代销的时候会产生一定的手续费,那么代销手续费的会计分录要怎么写?
代销手续费的会计分录
委托方:
1、发出商品:
借: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清单: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4、结转或支付的手续费: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
5、收到货款净额: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注:扣除手续费部分)
受委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借:受托代销商品(售价)
贷:代销商品款(接收价)
商品进销差价(售价与接收价之间的差额)
销售出受委托代理销售商品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按收到的专用发票上应该注明的增值税额。
什么是受托代销商品?
受托代销商品不是企业的存货。受托代销商品是指接受他方委托代其销售的商品,受托方并没有取得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不符合资产的定义。代销商品应作为委托方而不是受托方的存货处理,不能确认为受托方的资产。企业收到受托代销商品的时候,应该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代销商品款”科目,将受托代销商品纳入账内核算。
受托代销商品手续费会计分录操作要点

受托代销商品不是企业的存货,是指接受他方委托代其销售的商品,对于受托代销商品手续费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受托代销商品手续费的会计分录
1、收到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2、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收到委托方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4、支付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受托代销商品是什么?
受托代销商品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实物代销;二是收取手续费。实物代销是指受托方根据市场状况,自行制定商品实际售价销售受托代销商品,赚取售价与接收价之间的差价。收取手续费的受托代销是指受托方按委托方指定的售价销售受托代销商品,受托方只收取委托方的手续费。对受托方受托代销商品的账务处理有两种意见,一是收到代销商品时的分录应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二是应按含税价格入账。对受托代销商品,不管是在资产负债表左右单独列示,还是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方内部抵扣或附注列示,笔者认为,在收到代销商品时,核算金额应不含增值税,以便于与其他正常情况下存货(现购赊购商品)的口径保持一致,即不含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