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相关的内容,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企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会计分录,内容围绕应缴金额计算、税费确认以及银行付款展开,相关账务处理并不复杂。小编围绕单位日常申报,整理管理费用、应交税费和银行存款之间的对应关系,也介绍申报缴纳流程,便于财务人员核对账目,降低记账过程中出现差错的可能。也便于日常规范管理。感兴趣的网友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录
1、计算应交时
借: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贷:应交税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实际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贷:银行存款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什么?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保障金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
需缴纳的保障金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二)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三)实际应缴金额=应缴金额-减免金额。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申报?
以上海市为例:
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申报缴纳保障金(相关功能即将上线)。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达到本市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符合小微企业暂免征收条件的企业无需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保障金。
(一)网上申报。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或登录上海税务网上电子申报企业端申报。
(二)上门申报。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保障金 。(办税服务厅地址可在上海税务网站查询:上海税务网站—纳税服务—办税地图—选择服务场所—办税服务厅)
税务部门征收保障金提供 “免填单”服务,由用人单位核对“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本期应补(退)费额”等核定信息无误后,完成保障金申报、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