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宜宾市兴文县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县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人员13名,主要从事应急救援和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今天小编要分享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具体安排,岗位要求、报考条件、考试内容都整理好了,有意向的可以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要求。感兴趣的小伙伴们与小编一起看看吧

因应急救援和日常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兴文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本次共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13名,因需参与应急救援,限男性报考。招聘岗位详见《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2.此次招聘所有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属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热爱应急救援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有正常履行应急救援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身高不低于164cm,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4.退役军人、具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需提供证明材料);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安全管理、通信与计算机、汽修维修、机械维护、医疗急救、石油化学、视频编辑、无人机操作等相应技术等级证书的优先考虑。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其中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18至35周岁”,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已满18周岁未满36周岁)。
6.持有机动车驾驶证B2照以上,且驾龄两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其中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报名的第一日(年龄不超过48周岁)。
7.服从调剂分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纳入宜宾市消防救援机构管理的在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
8.有其他违反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需提交资料。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②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各1份;③职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④《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者需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打包发至邮箱1305782869@qq.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报名岗位)。接受资格初审通过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进入考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其招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二)岗位选择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三)填报信息
报考者提前下载报名表格并准备好证件照片,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须对其提供的报考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报考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招聘资格,入职后被发现的,予以辞退。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本次招聘救援队员战斗员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持有B2及以上驾照人员考试包括驾驶技术测试、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实行积分制。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实行积分制,测试次数只有1次,体能测试(战斗员岗位)项目包括:俯卧撑、引体向上、2000米跑、5*10米折返跑。
1.俯卧撑、引体向上以完成个数最多者为第一名,其余人员以完成个数依次排序,(排名第一的计满分 100 分,排名第二的计满分 98 分,其后名次计分依次递减);
2.2000米跑、5*10米折返跑以完成时间最少者为第一名,其余人员以完成时间依次排序,(排名第一的计满分 100 分,排名第二的计满分 98 分,其后名次计分依次递减)。
以四项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总分数,按测试成绩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员名单。
(二)驾驶技术测试(持有B2及以上驾照人员)
1.考官下达开始口令,实验登车、起步、S路行驶、坡道停车、直角转弯、倒车入库。
2.由2名考官负责计时,考官举旗示意,计时止表。
以完成时间最少、得分最多者为第一名,其余人员以完成时间依次排序,(排名第一的计满分 100 分,排名第二的计满分 98 分,其后名次计分依次递减),按测试成绩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员名单。[page]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基本法律法规、应急常识、安全常识、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四)面试
(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人格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综合能力素质。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救援队员战斗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
驾驶技术总成绩=驾驶技术成绩(5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
五、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应急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二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应急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其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研究同意后,按照聘用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察
(一)按照岗位名额与考生人数之比等额确定的原则确定考察人员。考察由县应急局组织。
(二)考察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报考者聘用成绩和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等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考察发现目前有严重精神疾病和心理障碍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县应急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局公告栏上公示 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岗前培训及聘用
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为三个月。所有聘用人员均为临时聘用人员,依法享受规定的工资、社会保险、休假等待遇。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同时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管理及待遇
(一)新招聘的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待遇不低于宜宾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并按规定购买相关保险。
(二)因综合应急救援工作的特殊性,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
(三)每年年终将对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评,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队伍各项规章制度的,将予以辞退。
十、纪律与监督
此次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工作严格执行考试聘用的有关政策和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招聘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其他相关事项
(一)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报考信息填写要准确、完整,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简历、所学专业、身份、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要填报准确、真实,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做到诚信报考。
(二)报考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聘组织方,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www.ybrc128.com/)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831–8826085
点击查看
1.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2.兴文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川羌族自治县2023年乡镇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基层事业干部队伍建设,我县面向北川羌族自治县2021年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北川羌族自治县2021年度招募的连续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具有北川羌族自治县项目办出具的期满服务证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愿意在乡镇事业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9.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单位及名额
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曲山镇便民服务中心1名、禹里镇便民服务中心1名、坝底乡便民服务中心1名、白坭乡自然资源所1名、桂溪镇自然资源所1名、水利水保通口河流域站1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仅采取现场报名一种方式进行。每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报考岗位统一填为北川羌族自治县乡镇事业单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北川羌族自治县从服务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年度考核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实绩考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
(四)资格审查
报考时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查同时进行实绩考核和加分审核。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团县委负责。本次招聘全过程开展资格审查,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领取考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合格即领取考试通知书,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
五、考核
此次考核方式为实绩考核加面试考核。考核总成绩=实绩考核成绩+少数民族加分+面试考核成绩。
(一)实绩考核
实绩考核得分由服务期内个人获得的表彰(表扬)组成,其中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表扬)得0.5分,获得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表彰(表扬)得1分,获得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表彰(表扬)得1.5分;获得中央军委、国务院表彰(表扬)得2分。表彰(表扬)得分按年度计算,因同一事迹或工作受多次表扬表彰的,以最高奖项加分,不重复累加。
以上所有表彰(表扬)以正式书面文件或证书为准,实绩考核得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即2023年10月11日。
(二)少数民族加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关于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的规定,对少数民族考生,在考核成绩中加1分。
(三)面试考核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责任感和进取心、工作能力和水平、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
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确定为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考核总成绩及体检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
(二)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三)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按照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八、选岗
综合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原则选岗,选岗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公示
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选岗后的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确认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确认;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聘用确认,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确认。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十、聘用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根据《共青团四川省委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青联发〔2021〕28号)文件精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未经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监督电话:0816-4821390(县纪委监委)
咨询电话:0816-482317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北川羌族自治县2023年从服务期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广西来宾武宣县2023年定向招聘事业单位人员9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4号)、《关于推动人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的若干政策措施》(桂组通字〔2019〕58号)以及《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修订)》(来人社规〔2022〕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县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面向社会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
(六)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6日至2005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具体条件以《武宣县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下称《计划表》)为准;
(七)通过考试选拔方式到武宣县乡镇事业单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在服务期间通过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离开服务单位工作时间累积不超过3个月,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4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服务期未满的,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超过4年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九)其他说明。
1.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并获聘的,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2.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3年10月16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3年10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查阅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现场报名(2023年10月16日8:30至10月20日17:00)。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下载或者现场领取《武宣县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原件直接送达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证、《聘用合同书》或《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等岗位需要的证件材料。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名资格审查(2023年10月16日8:30至10月22日17:00)。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报考者现场报名时,当场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时间内报名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人员应说明原因,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的岗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如因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失误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全部责任。
三、考核和体检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者即列为考核人选,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体检由县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审批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联系方式:
1.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资格审核等问题,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计划表》)。
2.咨询电话
武宣县武宣镇人民政府:0772-5217076
武宣县三里镇人民政府:0772-5472128
武宣县禄新镇人民政府:0772-5412500
武宣县桐岭镇人民政府:0772-5422828
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5212495
点击查看
1:武宣县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武宣县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1日
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2023年辅警招聘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警务辅助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非人民警察身份、非行政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每个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二、应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满十八周岁公民,户籍地、居住地在南通地区;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6、国家、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邮件主题名及压缩文件名均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按照时限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54325300@qq.com。
1、《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或户口簿;
3、2寸电子证件照,要求背景为白底;
4、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毕业证书》电子照;如获得相应学位的,一并提供《学位证书》电子照);
5、个人征信报告;
6、组织关系证明(中共党员需提供);
7、退伍证(退役军人需提供)。
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0月20日,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考试最低开考比例为2:1),报名时间截止到满足开考条件为止。
(二)资格审核:
未按照要求报名或者提供材料不全的,视为初审不合格,不再另行通知。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由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一般为公共基础理论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等。
2、专业技能和体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一般为与招录岗位职责任务相关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心理健康测试:
主要检测考生是否具有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人格特征和心理健康状态。
4、面试:
主要考察入职动机、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表举止和情绪稳定性等。
(四)体检:
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
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品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家庭背景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签订合同:
被录用人员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以及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将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被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照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相关规定执行,依法享受五险一金"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自动放弃入职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招录工作不设任何代办机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不指定教材,招录过程中公安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
监督电话: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党廉科86029602。
本公告由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5029626,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附件:《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
2023年10月9日